(一)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委、省政府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、市政府涉台工作部署;组织、指导、管理、协调市级各部门对台工作;指导各县(市、区)台办工作;督促、检查各县(市、区)、市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对台工作方针、政策的情况;拟定我市涉台事务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。
(二)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卫生、科技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,以及温台人员往来、考察等工作。
(三)负责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。
(四)做好来温和在温台胞(包括沿海台湾渔民)的接待、管理工作。
(五)了解台湾情况,调查研究我市对台工作,适时提出对台工作的对策和建议。
(六)组织、指导对发生在我市的重大涉台突发事件的处理。
(七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台办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。